[张志成] 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键是要做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了准确把握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评价,自2012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连续十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工作以随机抽样方式,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调查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个方面,包括法律政策、执法保护、机制建设、意识培养、保护效果等5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和31项三级指标。调查结果有效反映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绩和重大成果。
总体来看,十年来,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全方位显著提升。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61分(百分制),较2020年提高0.56分,相较于调查启动之初(2012年)和“十三五”初期(2016年)分别提高了16.92分和8.23分,得分创历史新高,连续两年迈过80分门槛,整体步入良好阶段。全国31个省(区、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全面大幅提升。以江苏省为例,2021年满意度得分为83.62分,十年来共提高17.57分。
具体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的变化充分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